【解读十九】都昌:支持企业股改上市

都昌县关于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

企业提档争优奖励

14、支持企业股改上市

对在京沪深股市及美国、香港等海外、境外上市的企业,报会后奖励200万元,成功上市后再奖励500万元。对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企业,成功挂牌后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在基础层挂牌后转到创新层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企业直接挂牌新三板创新层的,给予180万元奖励。凡具备上市条件的科创企业将上市主体迁址都昌,县政府主导的产业基金原则上可以跟投不低于10%(固定资产投资或不低于上一轮市场估值融资的股权投资),按投资协议的约定退出。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转让股权融资或募集融资且投资我县的,按照实际融资额的6‰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上市企业募集资金并投资在我县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

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强表示,企业股改上市,一直是都昌县的薄弱环节,我们这次出台的支持企业股改上市政策对于企业上市,在新三板挂牌,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于将上市主体迁入都昌,对于募集资金且投入我县发展的,我们都分别给予奖励。我相信政策出台以后,将激发我们县企业股改上市的激情,直接提升我县企业的直接融资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来源:都昌县融媒体中心 余齐民  熊俊(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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