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里通知:价格定了!

5月20日

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

我省临时设立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和“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据介绍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

二级(医疗机构)价格40元/次,

三级价格50元/次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

二级价格20元/项

三级价格25元/项。

以上两个项目中使用的核酸或抗体检测试剂盒作为项目除外内容,属于公立医疗机构自行采购的,可允许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收费,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属于政府调拨或社会捐赠的,不得另行收费。

同时,为有效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供应及使用,促进相关检测试剂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我省参加了广东省牵头组织的6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联盟区域集中采购,目前已启动相关集采工作。根据已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的湖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等省份执行情况来看,实施集中采购以后,相关检测试剂的价格显著降低。以核酸检测试剂盒为例,实施集采后的中选价格与集采前平均采购价格相比,降价幅度均超过70%。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联盟区域集中采购工作进程,及时发布中选结果,降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费用。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