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八】都昌:企业落户政务服务“帮代办”

都昌县关于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

企业落户优惠政策

6、企业落户政务服务“帮代办”。(1)政务审批帮代办。企业开办、涉企项目建设等政务服务事项,企业只需提供相关资料,由政府委托的专职机构人员依法依规,全程免费为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助力企业落户实现零跑腿。实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县内办理程序由服务部门负责跟踪反馈,相关服务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对审批权限为上级主管部门的,由服务部门协调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与上级部门沟通办理。(2)提升审批效率。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时限,严格按照审批事项公布承诺兑现,实行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不见面办”,推广“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按照政务服务时限清单限时办结。

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沈买金表示,企业落户政务服务“帮代办”,从四个方面解读:一,全过程免费提供帮代办服务,是指落户我县的企业,从注册开办到项目备案(立项)建设审批、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帮代办服务,不收取相关服务费用。二,实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是指中央省市县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政策资金(含补贴、补助、奖励等)兑现的三种方式。“免申即享”类的政策事项,原则上无需企业申报,由主管部门直接核准兑现;“即申即享,承诺兑现”惠企政策事项,原则上由企业申报,部门审核,由主管部门将相关的政策和申报方式主动告知企业,不需要企业找政策。三,“不见面办”,是指对进驻政务中心的事项全部实行“一窗受理”,即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不见面办是指企业和群众不需要和部门审批人员见面即可办理。四,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是指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时,在具备主审材料但暂时缺少可容缺报审材料的情形下,经项目业主单位自主申请,书面承诺按规定时限补齐,审批部门可以先行办理,从而缩短审批时间,为项目业主提供最快最好的服务。

来源:都昌县融媒体中心 余齐民 严一宽(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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