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春季开学时间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管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避免人群聚集增大传染风险,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及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各地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和防控工作情况,春季开学时间要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春季开学时间,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开学。全市民办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关于严禁寒假期间违规补课的紧急通知》(九教发﹝2020﹞12号)文件精神,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民办幼儿园不得开设寒假班、托管班。疫情发生期间,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辖区内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对违规开学、违规补课的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校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九江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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