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部门对销售、买卖候鸟与野生动物行为进行集中检查

都昌县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杨禹)12月5日,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候鸟保护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鄱保局都昌监测站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我县农贸市场与餐饮行业销售、买卖候鸟与野生动物行为进行集中检查。

行动中,执法人员先后前往拱辰市场、广场菜市场、加工城市场,以及江南渔家、候记饭店等餐饮店进行检查。同时,执法人员还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提示商家及市民群众严禁偷猎、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严禁非法经营、收购、贩卖、运输、食用候鸟和野生动物;要求贩卖、养殖青蛙等动物的,需出示养殖证明。经过检查,暂未发现销售、买卖候鸟及野生动物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中队长邱新华说:“开展全县农贸市场与餐饮业的野生动物与候鸟保护专项检查,(为的就是)确保全县农贸市场与餐饮行业无销售、买卖候鸟与野生动物的行为。”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一经查实相关违法行为,将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都昌县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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