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志博辞去都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1月29日都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都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志博辞去都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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