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违法捕捞、售卖行为,严防禁捕禁捞渔获物进入市场、流向餐桌,近日,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禁捕退捕持续检查工作。
检查中,工作人员以农贸市场、渔具经营单位、水产品经营主体、商超、餐饮店等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坚决禁止销售非法渔具以及采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并督促商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购买、加工、销售野生鱼类,店内外广告张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野生鱼”等字样。同时,积极开展法规宣传,工作人员主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及“十年禁渔”政策的重要意义,要求经营者加强经营自律,自觉依法经营,并倡导群众发挥共同监督作用。
下一步,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政策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贩卖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切实巩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成果。(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巧芸)
责编:余鑫
审核:陈典洪
终审:付文龙
监制:朱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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