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修复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都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修复1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道路交通监控及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定于2024年6月24日0时正式启用。现将电子警察设备设置地点及抓拍行为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复设备
届时将进行拍摄取证依法处理,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6月11日
责编:郭超惠
审核:陈典洪
终审:付文龙
监制:朱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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