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长青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重新、陈长虹、李为民、江东海、江康侥、梅水荣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伍术刚,县政府副县长候选人、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张利,县政协副主席张华良,县人民法院院长欧先明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县政府关于全县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县人大社会委、法制委、财经委有关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通过任命的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
就下一步工作,叶长青强调,一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紧紧围绕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带头深入重点领域、深入选区和选民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为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汇聚民智等方面做好基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提升履职水平。二要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常委会组成人员不仅是政治荣誉,更是政治职务,要做好示范,既要积极主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又要在自身工作岗位或领域作出应有贡献。三要大兴争先创优之风。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与人大机关干部一起,强化人大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齐心协力,团结实干,争先创优,以“第一等的工作”成效赢得应有地位。
都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7号)
都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决定任免名单:
任 命
张 利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免 去
万义振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都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都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8号)
都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通过任命:
江青文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现予公告
都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来源:都昌县融媒体中心 余齐民
责编:余鑫
审核:陈典洪
审签:付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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